(一)负责监督、检查省直机关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抓好省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参与对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以上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三)负责指导省直机关党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四)负责检查、处理省直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按规定范围,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目前,凡是处级党员干部任何处分均报纪工委)。
(五)负责受理省直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
(六)协助省直机关工委考核、审批、任免省直各单位机关纪委正副书记。
(七)负责省直机关各单位的纪检统计工作。
(八)完成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电话:88910145、8891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