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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 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

 

中共江西省司法厅党组

 

  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和全省“党建+”工作推进落实会议召开之后,我厅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精神实质,以及省委书记强卫提出“党建+”的深刻内涵,按照省党建办、省直工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厅直系统部署“党建+创新”工作。

一、   主要措施

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脱节、服务中心与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脱节、党建工作要求与党员实际需求脱节、上级要求与基层工作实际脱节、党建工作评价与业务工作考核机制脱节的问题,我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学习借鉴IS09001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等现代管理方法,以“党建+”为统领,以创新为动力,探索建立了“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目的是通过机制的创新,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使党建工作的政治保证作用不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

   调研论证。我厅组成调研组,就“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基层监狱戒毒单位调研论证。在调研论证过程中,重点把握“四个原则”:目标融合原则,也就是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在目标上同向一体,使机关党建目标与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协同推进;规划融合原则,也就是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在规划上同步共频,使机关党建规划与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共同推进;力量融合原则,也就是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在力量上同步同力,使机关党建工作一与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合力推进;机制融合原则,也就是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业务要作在机制上协同加强,使机关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相互促进。同时,参照IS09001质量管理标准,我厅对有关制度进行了梳理,目前已建立51项制度,尚有16项将于5月底之前建立。

   先行试点。我厅选取6个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基层党组织作为试点,围绕“党建+”这个主题,试行“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将“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分解到相关职能处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我厅派出工作组,与试点单位蹲点帮扶,开展面对面的指导,有重点、有步骤予以推进。面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提出对策,保证抓一项成一项、干一件成一件,做到落地见效。试点工作将于5月底之前完成。

   以点带面。我厅要求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全面推进,在落实“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机结合上,开展一系列理论研讨。下半年将召开厅直系统“党建+”现场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全面推行。

   二、主要做法

   在“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规程和制度,基本形成了“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

   ()强化过程控制,健全管理系统。在制度建设方面,将监管安全、教育矫治、刑罚执行、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了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组织设置、活动阵地、党的活动、责任分解、监督问责等7大类、57项系统性的制度,把党建工作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在工作流程方面,健全了党员干警践诺奖惩、教育管理、民主评议、监管安全、教育改造、刑罚执行、党务政务公开等36个标准化的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以过程的科学性保证结果的科学性。

   此外,认真落实“5W1H”,即:做什么、为什么做、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的要求,把年度的党建与业务工作质量目标细化分解为安全稳定、教育改造、公正执法、经济发展、队伍建设、社会形象等6项指标,每月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有效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采取“凡事必规定、规定必执行、执行必有效、过程必记录”的措施,建立“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工作记录,为实现“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全程控制、持续改进,提供有效的依据。

   ()强化量化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对工作目标考核,多用“数学”、少用“语文”,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代替笼统、模糊的管理要求。以量化的数据,作为衡量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依据、分析判断的基础和考核评估的尺度。一是注重目标管理。实行“定任务、定时限、定质量、定责任、定考核、定奖惩”的“六定”工作法,对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分解,也就是我厅党组向基层党委、各级党委向基层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向支部成员及党小组组长,层层下达党建目标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我厅已在厅直系统开展“五星评定”,创新型党组织、创新型党员先锋岗争创活动,按照厅直单位、机关科室、基层支部三大党建板块,以业务工作的绩效排名、创新成果的转化效率为主要依据,分别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形成“人人抓推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丰富创新载体。我厅举办“青年讲坛”、搭建“创客”平台,要求广大干警尤其是青年干警,结合本职岗位和工作实践,积极为司法行政工作出“金点子”。同时,设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基金100万元,鼓励广大干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对创新成果给予奖励,在全系统营造了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三是突出绩效评估。对“数学”指标,运用数字考评;对“语文”指标,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考核,再运用对应系统量化计分,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的工作绩效。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这个“指挥棒”的作用,也就是把考核结果作为干警提任、晋级、评优、调训的主要依据,由此形成了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强化末端组织,实现全面覆盖。各级党委不断优化党小组职能,创新“党小组+”做法,实现党小组向基层末端延伸,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充分利用好党小组这个“微元素”,以“微”促渐,以“微”扩面,将学习、交流、论坛等活动与党建活动交叉开展,比如“微座谈”、“微党课”、“微竞赛”、“微讲评”,探索建立党委一支部一党小组工作有序推进的格局,运用面对面的交心互动、手拉手帮扶等方式拓展党小组工作内涵,最大限度地激发党员的活力。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科学设立心理矫治、危险性评估和顽危犯攻坚转化等党小组工作室,承担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等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一支支“精兵小分队”在各项工作中“四两拨千斤",成为促进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新引擎”,由此广大干警的责任心、事业心明显增强,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纪律作风也得到明显改变。

  三、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探索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实现了“三个转变”:

   一是由“围绕式”向“融合式”的转变。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相一致、谋划相匹配、部署相衔接、进程相同步,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力量聚集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实现了由“围绕式”向“融合式”的转变。

   二是由“重结果”向“重过程”的转变。“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的链条运行模式,使每项党建工作有标准、每项党建业务有流程、每个工作岗位有要求,由过去的“不看过程、只看结果”变为党建工作质量全程监控,由文字抽象描述变为图文并茂解读,由由“单打独斗”变为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从而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新的“流程管理、过程控制”的链条运行模式,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抓基层基础,又要抓重点提升;既要抓工作过程,又要抓具体环节;既要抓平时跟踪,又要抓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地以新的工作理念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也已成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另外,通过探索建立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深度融合的“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我厅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服务中心、履职尽责上来,使党建工作的优势转化成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的优势,取得了一大批创新成果。比如,青年律师培养机制、覆盖市、县、乡镇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社区矫正官制度、监狱“大数据”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监所干警“四知道”信息系统、狱内违禁品管控、罪犯劳动生产工具管理、戒毒公共微信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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