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支部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已经经常化、制度化,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时间一般相对集中。因此,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负有重要的责任。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和特点来确定和调整,不同地区还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①学习动员。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有党章以及中央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学习方法可采取上课辅导、座谈讨论、体会介绍等形式,要讲求实效。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
②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按照党员标准,认真对照检查,主要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遵守党章党纪等方面的情况。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在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总结,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要做到:掌握标准,联系实际;具体、恰当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撰写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③民主评议。在党员个人对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由党小组或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党内开展相互评议。评议要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依据党员标准,严肃认真地进行。
④组织考察。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研究,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组织意见,正式写出书面评议材料,同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和进行讲评。组织考察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二是民主评议材料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防止个人专断;三是组织意见要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防止千篇一律。
⑤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明显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给予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腐败分子和违法乱纪分子要根据情况,分别予以处置或给予党纪处分。
(1)对同志作出评议和鉴定,绝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力求做到通过评议鉴定党员,使本人和其他同志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党员标准教育。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不粉饰;对缺点和不足也不遮掩、不回避。通过评议鉴定,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3)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加透明度,使这项工作始终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
(4)注意掌握政策,慎重、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
(5)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鉴定工作的始终,使党员之间增进了解,加强团结,消除思想上的隔阂。
(6)每个阶段的评议工作都要组织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要补课。评议工作结束后,上级党委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
(转自共产党员网)